解析:
1、对于犯有开设赌场罪的罪犯,应处以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同时需缴纳罚金。
值得注意的是,以上均指单次行政违法行为所带来的处罚结果。
2、若涉案赌资金额累计超过50万元、参与赌博的人员累积达100人及以上、开设赌场的行为人向参与赌博的人员提供赌资累计达到100万元以上或从中获取利润累计达到10万元以上,以及招揽未成年人参与赌博等情况,则被视为“情节严重”,将面临3至10年有期徒刑的严厉惩罚,同时还需缴纳罚金。
3、对于涉嫌赌博罪的犯罪分子,如果其在犯罪后能够主动投案自首,并且如实交代自己的罪行,那么他们可以得到从轻或减轻处罚的宽大处理。
具体而言,如果犯罪情节相对轻微,甚至可能获得免于刑事处罚的优待。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
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开设赌场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七条
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
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
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
犯罪嫌疑人虽不具有前两款规定的自首情节,但是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从轻处罚;
因其如实供述自己罪行,避免特别严重后果发生的,可以减轻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