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根据我国现行《刑事诉讼法》之明确规定,犯罪嫌疑人一旦获批逮捕,相关部门应在接到决定书之后的二十四个小时内,以书面形式告知其家属这一事实。
同时,在逮捕犯罪嫌疑人后,应立即将其送至指定的看守所进行羁押。
若有特殊情况导致无法及时通知犯罪嫌疑人家属者,也应当在逮捕之日起的二十四小时以内,通过适当方式通知其家属。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条
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的案件进行审查后,应当根据情况分别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对于批准逮捕的决定,公安机关应当立即执行,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不批准逮捕的,人民检察院应当说明理由,需要补充侦查的,应当同时通知公安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