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办理离婚房产过户手续时,具体步骤如下所述:
首先,需要与配偶就房产分割达成一致意见并签署相关的离婚协议,然后前往当地民政部门领取正式的离婚证书;
其次,带上身份证明文件、离婚证以及已签字的离婚协议等资料,向当地的不动产权属登记机关提出书面的过户申请;
第三步,将准备好的申请材料递交至该登记机关进行审核;
最后,若申请材料经审核无误,则自受理之日起的三十个工作日内,便可完成整个房产过户登记流程。
法律依据: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二十条
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自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办结不动产登记手续,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二十一条
登记事项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完成登记。
不动产登记机构完成登记,应当依法向申请人核发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登记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