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公司接受仲裁处理时期内,是可以提出注销申请的,然而这并非意味着可以立即完成注销。
若公司未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办理注销登记而贸然进行注销操作,其出资人、股东或是开办单位都需对由此产生的相关责任负有不可推卸之责。
至于市场主体的注销事宜,根据相关法令规定,必须获得批准后方可向登记机关提交注销登记的请求。
而对于那些在注销登记前所必需的清算工作,清算小组应在清算工作全部完成之后的第30天内向登记机关提交注销登记的申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一条
市场主体因解散、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法定事由需要终止的,应当依法向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登记。经登记机关注销登记,市场主体终止。市场主体注销依法须经批准的,应当经批准后向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