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涉及二手房交易的实际操作环节中,若房产证尚未达到五年满期的条件,鉴于确保消费者权益以及合理的税务征收管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必须按照规定缴纳物业交易利润的20%或者物业总价值的1%作为个人所得税;
倘若房产证已经超过了五年的期限,但并非专有财产,在此种情景之下,仍然须全额支付物业交易利润的20%或者物业总价值的1%作为个人所得税;
然而,若是房产证已经真正地持有满五年,并成为专有财产(即唯一住房)时,就不需要再承担额外的个人所得税了。
法律依据:
《个人所得税法》第三条
个人所得税的税率:
(一)综合所得,适用百分之三至百分之四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税率表附后);
(二)经营所得,适用百分之五至百分之三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税率表附后);
(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和偶然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