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关于“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定义与特征。
根据我国现行法律法规的明文规定,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乃是指,行为人背离国家有序法度,未经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许可,擅自从事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业务,从而对金融市场的稳定与安全产生了严重干扰的违法犯罪行为。
这种犯罪活动是我国现阶段发案数量最为庞大的一宗非法集资罪类案件。
关于“集资诈骗罪”的定义及其特点。
集资诈骗罪,顾名思义,是指行为人出于非法占有的目的,采用欺骗手段进行非法集资,并且在达到法定的数额标准和情节要求后,依法应当承担刑事责任的行为。
集资诈骗罪同样是当前社会中频发的一种非法集资类犯罪,
因此,对于此类犯罪行为的严厉打击,无疑是我们工作中的重中之重。
关于“欺诈发行股票、债券罪”的法律规定及构成要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明确规定,欺诈发行股票、债券罪是指在招股说明书、认股书、公司、企业债券募集办法等文件中,故意隐瞒重要事实或者编造重大虚假内容,以此来发行股票或公司、企业债券,且数额巨大、造成严重后果或者存在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
关于“擅自发行股票、公司、企业债券罪”的法律规定及构成要件。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相关规定,擅自发行股票、公司、企业债券罪是指行为人在未获得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的情况下,擅自发行股票或者公司、企业债券,且数额巨大、造成严重后果或者存在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条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在提起公诉前积极退赃退赔,减少损害结果发生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刑法》第一百九十二条
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