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通常而言,此类情况并无发生之虞,然而依法律规定,倘若经法院审查认定涉案房产系以不法资金购入者,便可采取相应措施对此房产予以查封。
另一方面,若丈夫被诉,其配偶的个人资产一般并不在查封范围之内。
但是,若丈夫将个人财产置于其妻子名义之下的账户内,如对方能提供充分证明证实该笔款项确属丈夫所有,则当事人有权依法向上诉法院提起强执请求。
上诉法院随后便会依据相关程序,对该笔存款实施强制执行,从而确保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得以维护和保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