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司法实践中,当被判决确定为有罪并需接受实际监狱服刑时,便不再享有缓刑的权利。
实刑,即实际监狱服刑之刑罚,其特点在于罪犯必须亲身投入监狱,在监禁环境中履行刑期。
而与此相反,缓刑则是针对那些已经触犯刑法,经过合法审判程序确定为犯罪行为者,先宣告其定罪,但暂时不受所判刑罚的执行。
因此,这两种法律制度之间无法同时应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二条
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