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审理盗窃案件的诉讼程序中,开庭流程的简要步骤包括:
首先是庭审筹备阶段;
其次是法庭调查环节;
接着是举证质证阶段;
再者便是法庭辩论环节。
在此过程中,公诉方、被告人和辩护律师各自代表的立场会逐一表态并发表他们的观点和论点;
然后,被告方会进行最终的陈词申辩;
审判阶段作为
最后一个环节,主要任务是做出公正的判决。
在整个开庭过程完毕之后,法庭可以选择当场作出判决,或者宣布休庭,待日后再行决定并公布判决结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九条
立案的机关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发现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应当按照管辖范围,立案侦查。
第一百一十条
立案的材料来源对立案材料的接受和处理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利也有义务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举报。
第一百一十五条
公安机关对已经立案的刑事案件,应当进行侦查,收集、调取犯罪嫌疑人有罪或者无罪、罪轻或者罪重的证据材料。对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可以依法先行拘留,对符合逮捕条件的犯罪嫌疑人,应当依法逮捕。
第一百六十九条
凡需要提起公诉的案件,一律由人民检察院审查决定。
第一百八十五条
合议庭开庭审理并且评议后,应当作出判决。对于疑难、复杂、重大的案件,合议庭认为难以作出决定的,由合议庭提请院长决定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