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关于您所提问的问题,需视具体情境而定。
若仅是为了毒死眼前的这只狗,且该狗的实际价值并未达到五千元之数,那么便无法被评定为刑事案件的范畴;
然而,若是该狗属于特定类别,诸如警犬、缉毒犬、救援犬或是具备特殊用途的特殊类型之犬类等,其实际价值超过五千元及以上的情形,则可视为违法行为,将按“故意损坏他人财产案”进行相关处理。
在处理过程中,通常会以罚款或监禁三年以下作为处罚措施,对于情节较为严重者,可能会面临三年以上七年以下的有期徒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条
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