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1.对于被判定缓期执行的员工而言,其所在企业有权单方解除与其签订的劳动合同,且无需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2.除上条所述情形外,若劳动者存在以下任一行为或情况的,用人单位均可依法行使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的权利:
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能满足岗位要求;
因严重失职、徇私舞弊而致使本公司遭受重大经济损失的;
严重违反了本公司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的规定;
以及出现其他影响工作、危害公司利益的恶劣行径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