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程序流程应遵循以下步骤:
首先,须经过公司全体股东在股东大会上批准并表决,以明确表示同意股东转让其持有的股份;
其次,在获得股东大会同意后,原股东可与受让方签署股权转让协议;
再次,在股权转让协议达成后,必须进行相应的工商登记变更以及股东名册变更等相关手续。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之规定,股东大会具有就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这一重大事项做出决策的权力。
对此类涉及股东股权变动的减资退股问题,同样必须经得股东大会的批准方可实施。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三十五条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出资,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对该出资有优先购买权。其他股东的优先购买权仅限于在同等条件下实现。我国公司法同等条件是指同样的价格条件下,股东有权优先购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