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若需申请冻结对方账户,必须向当地人民法院递交书面申请书。
该份申请书应准确载明申请人与被申请人的详细信息,包含但不限于双方的姓名、地址、联系方式以及双方所涉及之银行账户详情;
同时也须详尽阐述冻结之原因及理由,并根据事实情况及争议焦点明确提出保全金额或争议标的物;
此外,还需附上相关证据材料以供参考。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财产保全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一条
当事人、利害关系人申请财产保全,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申请书,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
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申请保全人与被保全人的身份、送达地址、联系方式
(二)请求事项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三)请求保全数额或者争议标的;
(四)明确的被保全财产信息或者具体的被保全财产线索;
(五)为财产保全提供担保的财产信息或资信证明,或者不需要提供担保的理由;
(六)其他需要载明的事项。
法律文书生效后,进入执行程序前,债权人申请财产保全的,应当写明生效法律文书的制作机关、文号和主要内容,并附生效法律文书副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