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取保候审并非立案程序之一。立案乃是公安部门、司法机关以及其他行政执法机构对各类报案、控告、举报、自首及自诉人提起诉讼等资料进行审查之后,在确认存在犯罪事实且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况下,决定将其纳入刑事案件范畴进行侦查或审判的一项法律程序。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