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故意伤害罪的审判流程通常会在人民法院接受案件后的两个月之内完成宣判。
然而,针对那些可能被判处死刑或涉及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存在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八条所规定的特殊情况的案件,经过上级人民法院的批准,其宣判期限可依法延长至三个月。
另一方面,若采用简易程序审理此类案件,人民法院应在受理之日起的二十日内完成对案件的审理和判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八条
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人民法院改变管辖的案件,从改变后的人民法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理期限。
人民检察院补充侦查的案件,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法院后,人民法院重新计算审理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