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医保个人账户所涉及到的资金清算工作,通常情况下,款项都会直接归还给相关的参保人员本身。
若遇到医保个人账户需进行清算的状况,往往可能是由于参保人员对于此类账户已不再有实际需求,或是由于各种特殊缘由,导致账户被正式撤销。
在此类情形之下,医疗保险体系将会将个人账户内的所有结余金额,原路返还至参保人员的名义之下。
有关退还款项的具体形式,则可能包括银行转账或现金领取等多种途径,具体的操作流程及规定,则主要依据当地医疗保险管理部门的相关政策与规程而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实施条例》第七条
退休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的缴费年限按照各地规定执行。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时,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年限累计计算。
第八条
参保人员在协议医疗机构发生的医疗费用,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的,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参保人员确需急诊、抢救的,可以在非协议医疗机构就医;因抢救必须使用的药品可以适当放宽范围。参保人员急诊、抢救的医疗服务具体管理办法由统筹地区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