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确实,若酒驾行为的被罚者对此前的行政拘留处罚裁决表示不满并请求进行行政复议或者发起行政诉讼,那么他们有权向负责执法的公安机关提出暂时停止执行行政拘留的申请。
关于“暂缓执行”这一概念,它指的是在执行程序启动之后,若人民法院因为法定事由而依其职权,或者依据当事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的申请,可以决定在特定时间范围之内对部分或全部执行措施提供担保以暂停执行的一种法律制度。
法律依据: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一百零七条
被处罚人不服行政拘留处罚决定,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可以向公安机关提出暂缓执行行政拘留的申请。公安机关认为暂缓执行行政拘留不致发生社会危险的,由被处罚人或者其近亲属提出符合本法第一百零八条规定条件的担保人,或者按每日行政拘留二百元的标准交纳保证金,行政拘留的处罚决定暂缓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