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简称“掩瞒犯罪所得罪”,其具体含义为明确知晓某项财产系犯罪所得,或者明知某项财产属于犯罪所得所产生的收益,但依然实施了帮助其隐藏、迁移或是采用其他方式来遮盖和隐瞒该项财产收益的行为。
在这种情况下,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的财物价值若已达到了3000元及以上、但未超過10000元的,相关责任人员将有可能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等法律处罚,同时还需承担缴纳罚金的义务。
然而,若情节较为严重,例如掩饰、隐瞒犯罪所得财物价值总额超过了10万元,或者此类行为发生的次数已经累计达到了10次以上,那么相关责任人员则有可能被判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的有期徒刑,并且同样需要承担缴纳罚金的义务。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三百一十二条
明知是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而予以窝藏、转移、收购、代为销售或者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