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确认构成帮信罪所需具备的要素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在犯罪主体方面,本罪的适用范围广泛,可以是任何年龄阶段的一般人。
其次,在主观方面,罪犯需要故意去实施这种犯罪行为,也就是说他明确知道自己正在为他人进行的信息网络犯罪提供协助。
再次,本罪所侵害的客体是国家对于正常信息网络环境的有效管理秩序。
最后,在客观方面,罪犯需要实施的是为信息网络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等服务,并且情节严重的行为。
关于“情节严重”的具体认定标准如下:
第一,如果罪犯为三个或以上的对象提供了帮助,那么就属于情节严重;
第二,如果罪犯通过支付结算的方式获取的金额达到二十万元以上,也属于情节严重;
第三,如果罪犯通过投放广告等方式获得的资金达到五万元以上,同样属于情节严重;
第四,如果罪犯通过违法手段获取的收益达到一万元以上,也属于情节严重;
第五,如果罪犯在过去两年内曾经因为非法利用信息网络、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危害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而受到过行政处罚,然后又继续从事此类犯罪活动,那么也属于情节严重;
第六,如果罪犯所帮助的对象实施的犯罪行为已经造成了严重的后果,那么这也是情节严重的表现之一;
第七,如果还有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况出现,那么也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一旦构成帮信罪,通常会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如果涉及到单位犯罪,则应对单位处以罚金,同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若同时还构成其他犯罪,则应根据处罚较重的规定来确定最终的量刑。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
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