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现今,预售政策已然成为房地产业销售领域内的主导力量。
然而,在签署预售房屋合同时,我们必须慎重考虑并关注一系列特定事项,从而规避潜在的风险隐患。
此份指南将为您详细阐述签订预售合约务必留意的几个关键因素:
首先,确保证明开发商已顺利获取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书;
其次,审查开发商制定的标准条款是否公正合理;
再者,明确约定房屋交付的具体条件以及逾期交房所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关于开发商逾期交房的责任问题,主要可划分为支付违约金、赔偿损失及赋予购房者解除合同的权利三大层面。
因此,我们应该对这些规定的具体内容进行详尽的了解。
此外,还需明确抵押权的处理方式;
进一步明确面积误差的处理结算方案。
预售合同中所约定的面积通常为按照图纸计算得出的数值,难免会与最终实际测量的面积存在差异。
为了避免未来可能产生的纷争,购房者应当在预售合同中预先设定出现面积误差后的解决策略。
最后,我们要及时办理相关的登记手续。
自商品房预售合同签订之日起,直至购房者领取房产证、土地证为止,期间涉及诸多法定手续需要办理。
另外,值得我们特别关注的是土地使用年限。
出让土地的期限通常自开发商获得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批准之时起算,然而在房地产开发过程中,由于各种复杂原因可能导致项目延期,进而使得商品房出售时的实际土地使用年限大幅度缩短。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二百一十二条
登记机构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一)查验申请人提供的权属证明和其他必要材料;
(二)就有关登记事项询问申请人;
(三)如实、及时登记有关事项;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申请登记的不动产的有关情况需要进一步证明的,登记机构可以要求申请人补充材料,必要时可以实地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