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关于贪污与受贿罪之犯罪构成,以下条款可以作为参考:
首先,国家公职人员如有滥用职权之行为,通过贪污、盗窃、诈骗等非法途径,侵犯了公共财产,则视为贪污罪;
其次,若国公务人员以此相同方式,索求财物或非法接受他人所赠予的财物,且此举为那些寻求利益之人提供方便,即构成受贿罪;
最后,对于贪污罪及受贿罪的量刑标准,二者是完全一致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二条
【贪污罪】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是贪污罪。
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国有财物的,以贪污论。
与前两款所列人员勾结,伙同贪污的,以共犯论处。
第三百八十五条
【受贿罪】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的,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是受贿罪。
国家工作人员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的,以受贿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