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行贿罪与受贿罪之间存在着密切的联系,具体表现在:
首先,这两种犯罪行为构成了对合犯。这意味着行贿与受贿二者相互依存、彼此制约,行贿行为的出现必然导致受贿行为的发生,反之亦然。
其次,尽管二者存在着相互依存的关系,但并非一成不变地对称对应,即行贿罪并不必然对应受贿罪,受贿罪同样如此。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三百八十五条
【受贿罪】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的,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是受贿罪。
国家工作人员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的,以受贿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