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每年度的上半期是企业年报申报的固定时间段。
具体而言,该期间起止于每年的1月1日至6月30日,在这段期间内均可对已提交的年报数据进行修订及上报。
企业年报中所涵盖的主要内容如下:
首先,详细记录了企业的通讯地址、邮编号码、联系电话以及电子信箱等基本信息;
其次,记录了企业从成立到注销的整个生命周期中的各种存续状态信息;
再次,记录了企业在投资设立新企业或购买股权方面的相关信息;
此外,对于那些属于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的企业,还需记录其股东或发起人的认缴与实缴出资额、出资时间、出资方式等重要信息;
最后,对于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权转让等股权变更事项也需要进行详细记录。
同时,企业网站及其从事网络经营的网店的名称、网址等信息也被纳入年报范围之内。
另外,年报中还需包含企业员工数量、总资产规模、负债总额、对外提供保证担保情况、所有者权益合计、全年营业总收入、主营业务收入、利润总额、净利润以及纳税总额等关键财务指标的详细信息。
法律依据:
《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
第八条企业应当于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报送上一年度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