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农业、林业、畜牧业和渔业领域中,营业收入规模在人民币贰亿元以下者被划分为中小微型企业类别。
具体而言,营业收入超过伍仟万元的可视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超过伍佰万元但未达到上述金额的则属于小型企业范畴,而营业收入在人民币伍拾万元及以下者则归类于微型企业之列;
在工商业领域内,按照员工数量和营业收入规模来划分的话,从业人员不超过壹千人且营业收入低于肆亿元的均属于中小微型企业这一类别。
法律依据:
《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五条
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推进、监督企业信息公示工作,组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建设。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依照本条例规定做好企业信息公示相关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依照本条例规定做好企业信息公示工作。
第八条
企业应当于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报送上一年度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示。当年设立登记的企业,自下一年起报送并公示年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