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贪污四万元人民币便构成了所谓的“数目较大”,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将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须缴纳罚金。
若在接受纪检部门调查过程中,能够积极配合各项工作,展现出良好的态度,且具备立功表现,同时还能主动退还赃款,那么将会受到纪律处分,而无需将案件移送至检察机关进行立案侦查。
然而,若已被移送至检察机关,在提起公诉之前如能如实交代自身罪行,表达真诚悔过之意,积极退还赃款,以防止或减少损害结果的发生,则可获得从轻、减轻甚至是免除处罚的宽大处理。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贪污罪的处罚规定】对犯贪污罪的,根据情节轻重,分别依照下列规定处罚:
(一)贪污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较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二)贪污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三)贪污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数额特别巨大,并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对多次贪污未经处理的,按照累计贪污数额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