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当遭遇他人非法拘禁时,受害者有权选择向警方报案。
若情况紧急,他们也可实施适当的自卫措施,以确保自身的生命安全不受侵害。
值得注意的是,非法剥夺人身自由系一种持续性的行为,这意味着这种行为需在一段特定的时间段内保持持续不断的状态,使得他人在这个期间内失去了正常的身体自由,而非短暂且间歇性的行为。
然而,虽然时间持续的长短并不直接影响到非法拘禁罪的成立与否,却会对量刑产生重要影响。
然而,如果剥夺人身自由的行为仅为短暂且瞬息即逝的,那么便很难将其判定为构成非法拘禁罪。
无论犯罪分子采取何种手段,如暴力、威胁或欺骗等方式来拘禁他人,都不会改变非法拘禁罪的性质和成立条件。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三十八条
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具有殴打、侮辱情节的,从重处罚。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致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使用暴力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为索取债务非法扣押、拘禁他人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处罚。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犯前三款罪的,依照前三款的规定从重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