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发生了暴力冲突一周之后,是完全可以展开关于伤势状况的司法鉴定工作的。
此类事件中,如果受害者遭受的伤害程度达到了轻伤级别以上,那么施暴方就必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与经济赔偿义务;
而若是未能达到轻伤级别,施暴方将面临罚款以及对受害人进行经济赔偿等法律处罚。
公安机关在接手处理暴力冲突案件之后,须在第一时间内出具伤情鉴定委托书,规定受害者到专设的法律鉴定机构进行详细的伤情鉴定。
根据国家相关部门颁发的人身伤情鉴定标准以及受害者当时所受到的伤害情况以及医院提供的诊断报告,若具备即刻进行伤情鉴定的条件,公安机关设立的鉴定机构应在收到委托时起的24小时之内提出确切的鉴定意见,并在三日后出具正式的鉴定文件。
法律依据: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
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