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根据我国现行的《刑事诉讼法》,简易程序主要适用于以下两个方面:
其一,对根据法律规定可能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留、拘役或者管制,并处以单一罚金刑罚的公诉案件,如果事实清晰明确且证据充足,人民检察院可以提出建议或同意采用简易程序进行审判;
其二,在符合以下所有条件的情况下,也可适用简易程序进行审理:
首先,案件的事实必须清楚明了,证据必须确凿充分;
其次,被告人和辩护律师对于所指控的基本犯罪事实无异议;
最后,根据法律规定,该案件可能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留、拘役或者管制,并处以单一罚金刑罚。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六条
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对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可以组成合议庭进行审判,也可以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判;
对可能判处的有期徒刑超过三年的,应当组成合议庭进行审判。
适用简易程序审理公诉案件,人民检察院应当派员出席法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