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依据我国颁布施行的《监察法》之明确条款,我国特设的监察委员会担负着诸多重要职责。
其中,主要涉及以下方面:
首先是对公职人员进行全面深入的廉政教育培训,以此引导他们在执行公务、行使职权时秉持公正无私、勤勉尽责、廉洁从业、坚守职业道德操守原则。
其次,针对公职人员可能涉嫌贪污受贿、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乃至浪费国家资财等各类职务违法行为与职务犯罪展开严谨的调查核实工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第十一条
监察委员会依照本法和有关法律规定履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
(一)对公职人员开展廉政教育,对其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二)对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进行调查;
(三)对违法的公职人员依法作出政务处分决定;对履行职责不力、失职失责的领导人员进行问责;对涉嫌职务犯罪的,将调查结果移送人民检察院依法审查、提起公诉;向监察对象所在单位提出监察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