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商品房预售的一般场景中,所签订的预售合同往往是指新建商品房在未完全竣工前,由房地产开发企业在销售中心进行预先销售时采用的合同类型。
一旦签订了这份预售合同,房地产开发企业便会将其送至相关的房管主管部门进行备案。
如若预售合同涉及到办理房产证的事宜,则必须在整个建筑物施工完成且已经正式交付使用之后,同时购房者已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完毕所有房款,方能启动房屋所有权转移的相关程序。
值得注意的是,预售合同作为一种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正式文件,其各项条款都应得到严格审查和确认,以确保购房者能够有效地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第十条
商品房预售,开发企业应当与承购人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
开发企业应当自签约之日起30日内,向房地产管理部门和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办理商品房预售合同登记备案手续。
房地产管理部门应当积极应用网络信息技术,逐步推行商品房预售合同网上登记备案。
商品房预售合同登记备案手续可以委托代理人办理。
委托代理人办理的,应当有书面委托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