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没有立下遗嘱或遗赠声明的情形之下,继承权益将遵循性别平等的原则进行分配。
根据法律规定,财产继承的首要顺位为:
配偶、子女以及父母;
其次是:
兄弟姐妹、祖父母及外祖父母。
当继承事宜正式启动之后,
首先由第一顺位的继承人享有继承权,而第二顺位的继承人则无权参与继承。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及继承顺序】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