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登记管理办法》之规严格执行个人独资企业的年度检查工作。
若个人独资企业未能在规定期限内进行年度审查,将依据该法条文之规定对其施以相应的惩罚措施;
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之后仍持续从事经营活动者,应根据无证经营的相关法则加以惩处。
3、在前置审批文件有效期届满或者是其失效并已被吊销时,企业经营者应前往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进行变更登记或者关闭登记手续。
如逾期未能按时办理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将依法吊销其营业执照。
同时,企业经营者的任何其他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都应按照《个人独资企业登记管理办法》的具体规定给予相应的惩罚。
法律依据:
《企业年度检验办法》第六条
企业年检程序:
(1)企业提交年检材料;
(2)企业登记机关受理审查材料;
(3)企业缴纳年检费;
(4)企业登记机关在营业执照副本上加盖年检戳记,并发还营业执照副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