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继承权是男女平等地享有和行使的一项法定权利。
在进行法定继承时,同一顺位的所有继承人所应继承的财产份额,原则上应该平均分配。
然而,对于那些在日常生活中对被继承人承担了主要扶养责任或与其共同生活的继承人来说,当分配遗产时,他们有权获得更多份额。
反之,如果有扶养能力并且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却未履行其对被继承人的扶养义务,那么在分配遗产时,他们应该面临无权分割或者只得较少份额的局面。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条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