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1.对于自然人以违反法律相关规定为由而进行违法发放贷款行为的,法院可判处其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同时处以一万元至十万元之间的罚金;
若情节严重,例如涉案金额特别庞大或者造成了特别重大损失的情况下,法院将酌情处以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在二万元至二十万元之间处以罚金。
2.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如有违反国家相关规定,向与其存在特定关系的人士发放贷款的行为,应按照上述第一条的规定,从重处罚。
3.如果是单位实施了上述第一、二两条所述的犯罪行为,那么该单位将会被处以罚金的惩罚,并且对于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以及其他直接责任人,也会按照上述第一、二两条的规定进行相应的处罚。
法律依据:
《刑法》
第一百八十六条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违反国家规定发放贷款,数额巨大或者造成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造成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违反国家规定,向关系人发放贷款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单位犯前两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处罚。
关系人的范围,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和有关金融法规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