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关于公安机关申请回避的法律法规明文如下:
回避事项需涵盖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用以适用于本案的审理者本身便为该案的当事人或是该当事人的近亲;
其次,审理者或其近亲与该案存在利益冲突或相关联系;
最后,审理者自身和与其近亲之间与该案有其他特定关联。
在这种情况下,当事人或其法定代理人有权向公安机关提出回避请求,而公安机关亦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决定是否需要回避。
至于最终的决定权,则归属于相关的公安机关。
除此之外,还有其他一些特殊情况也需要考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第四十五条
人民警察在办理治安案件过程中,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当事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也有权要求他们回避:
(一)是本案的当事人或者是当事人的近亲属的;
(二)本人或者其近亲属与本案有利害关系的;
(三)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案件公正处理的。
前款规定的回避,由有关的公安机关决定。
人民警察在办理刑事案件过程中的回避,适用刑事诉讼法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