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按照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章制度,若当事人在规定时间内未能如期缴付罚款,那么将会被每日按照罚款金额的百分之三进行额外的处罚,但是这个额外的处罚金额累积起来,总数是不能超过原始罚款金额的。
假设当事人在法律规定的时间内未曾执行相应的行政处罚决定(例如未按时缴纳罚款),那么自逾期之日起,就会按照罚款金额的百分之三来计算滞纳金,然而滞纳金的总和也是不能超过罚款金额的。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九条
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可以采取下列措施:
(一)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
(二)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