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法律上,植物人被视为无民事行为能力者,因此他们自身无法主动提起离婚诉讼。
然而作为婚姻伴侣关系中的一员,植物人的配偶依法负有维护和协助他们生活的责任。
当植物人的配偶试图通过诉讼程序解除婚姻关系时,法官需要根据夫妻之间的情感状况以及婚姻是否已经破裂进行裁决。
然而鉴于某一方已经陷入植物人状态,法官无法准确评估两人之间的感情状况以及婚姻是否已经破裂。
在司法实践中,若一方刚刚变成植物人,而另一方选择立即提出离婚请求,法院通常不会给予支持。
然而,如果经过长期的诊断确认某一方已经成为永久性植物人,或者另一方已经尽职尽责地照料了多年,那么在此情况下,另一方提出的离婚请求,在确定合适的监护人之后,法院通常会批准离婚。
一旦获得离婚许可,双方可以开始处理财产分配问题,当然在这个过程中,法院会对处于植物人状态的那一方给予适当的关心关怀。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