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立案前的初步审查旨在确立案件的可行性及其基本概况,而立案后的侦查工作则是建立在已经正式立案这一前提下,深度展开调查以揭示案件事实的实质性阶段。
立案前的初步审查通常可理解为执法机构在正式立案决定做出以前所实施的初步调研及核实相关信息的环节。
至于立案后的侦查工作,则是在正式立案决议公布之后开展的更为深入、全面且系统化的调查作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三条
人民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而不立案侦查的,或者被害人认为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而不立案侦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的,人民检察院应当要求公安机关说明不立案的理由。人民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不立案理由不能成立的,应当通知公安机关立案,公安机关接到通知后应当立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