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破产清算圆满结束之后,企业会依照相应的顺位支付相关清算费用、员工薪酬福利、社会保障费用以及法定性质的赔偿金等,并依法缴纳所有拖欠的税务款项。
在处理完以上事项后,该公司需要全额清偿其债务,并向清算委员会提交相应的清算报告。
此后,经由人民法院判决确认无误后宣告公司破产。
若是破产财产不足以归还所有欠款,那么除了有担保人及连带债权人可以继续执行合同外,其余的注销后债权将会被彻底消除。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
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三)普通破产债权。
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