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条的明确规定,若个人出于非法占有之目的,擅自将受托为他人保管的财物、他人物品或遗失物品,以及隐藏物品等据为己有,且拒绝归还给原主人的话,那么这种行为便属于侵占罪。
因此,要想被认定为侵占罪,必须同时满足两个条件:
首先,行为人必须实际占有了他人的财产;
其次,行为人必须存在拒绝归还的行为。
关于侵占罪的量刑标准,具体如下:
对于犯罪嫌疑人,应判处两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
如果涉案金额巨大或者存在其他严重情节,则应判处两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且还要附加相应的罚金。
另外,如果行为人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且数额较大,但却拒绝交出来的话,也会按照上述条款进行处罚。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七十条
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将代为他人保管的财物、他人的遗忘物、埋藏物占为己有,拒不退还的是侵占罪。因此,要同时具备占有他人财物和拒不退还的行为才构成侵占罪。
侵占罪的量刑标准如下:
犯本罪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