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不同地区的相关政策存在差异性,部分地区依据房屋总价款的百分比收取,而另一些则是根据建筑物的总面积进行计算。
依照普遍遵循的规则,商品房维护基金的缴纳以房产总价为基准,无论该楼宇是多层、小高层或者高层,购房者和开发商应按照以下比例共同承担:
首先,针对没有电梯的房屋:
购房者需承担百分之二的费用,开发商则需承担百分之三的费用。
假设某套房屋的总价值为100万元,那么购房者需要支付2万元,开发商则需支付3万元,两者相加共计5万元,这笔款项将被纳入该房屋的维护基金账户中,以便在未来对该房屋以及整个小区的公共区域、设施进行必要的维修保养。
若在未来的某个时间点,该账户中的资金已经全部使用完毕,小区业主委员会可以通过召开业主大会的方式,决定是否启动第二轮的维护基金收取工作。
其次,对于配备了电梯的房屋:
购房者需承担百分之三的费用,开发商则需承担百分之四的费用。
以上所述为一般的规定(即大多数情况下),但具体的比例可能因各个地区的具体规定而有所不同。
法律依据:
《物业管理条例》第十七条
管理规约应当对有关物业的使用、维护、管理,业主的共同利益,业主应当履行的义务,违反管理规约应当承担的责任等事项依法作出约定。
管理规约应当尊重社会公德,不得违反法律、法规或者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管理规约对全体业主具有约束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