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有遗嘱的情况下,遗产传承一旦启动,便应严格依据遗嘱中载明的条文来执行房产的继承事宜。
当被继承人过世之时,便是遗产继承正式启动之际,此时的继承人有责任依照遗嘱中的规定来依法继承房产,这代表着继承人已经依法获得了房产的所有权,无需再履行物权变动的必要公示程序。
然而,当继承人需要对其所继承的房产作出处置决定时,必须首先完成房产变更登记手续。
通过这种方式而获得的房产,虽然已经实际成为继承人所有,但由于尚未进行登记,若在此基础上作出任何处置行为,将无法产生物权变动的效力。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三十条
因继承取得物权的,自继承开始时发生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