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法庭对以盗窃方式侵犯他人财产权的被告,如有条件,应令其直接补偿受害人因其财产损失所承受的经济负担;
如被告人无力承担此项赔偿责任,则由法庭根据实际情况依法进行追索或强制让其退还被盗财产。
若经法庭依法追缴后的财产仅能部分弥补受害人的损失,受害人可依据法律规定,向法庭另行提出民事诉讼请求,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四条
犯罪分子违法所得的一切财物,应当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被害人的合法财产,应当及时返还禁品和供犯罪所用的本人财物,应当予以没收。没收的财物和罚金,一律上缴国库,不得挪用和自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