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聚众斗殴罪乃指行为人为报复他人、争霸一方或出于其他不当目的,策动众人组织队伍互相厮杀,从而扰乱社会公共秩序的犯罪行为。
依照我国现行法律规定,凡策划、组织、指挥乃至积极参与此等聚众斗殴活动者,必须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并加以侦控。
对于聚众斗殴的首要分子及积极参与者,法院将依据情节轻重,处以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管制或拘役;
若存在如下情况之一,则对首要分子以及其他积极参与者,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1.多次参与或组织聚众斗殴;
2.聚众斗殴人数众多且造成恶劣社会影响;
3.在公共场所或交通要道实施聚众斗殴,致使社会秩序遭受严重干扰;
4.携带武器装备进行聚众斗殴。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九十二条
【聚众斗殴罪】
聚众斗殴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一)多次聚众斗殴的;
(二)聚众斗殴人数多,规模大,社会影响恶劣的;
(三)在公共场所或者交通要道聚众斗殴,造成社会秩序严重混乱的;
(四)持械聚众斗殴的。
聚众斗殴,致人重伤、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