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用以证明夫妻之间感情已经破裂的证据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首先,有足够充分的证据显示双方因为感情不合而处于长期分居状态达两年之久;
其次,可以获得证明另一方与他人保持非法同居关系的相关证人证言;
再次,若一方向另一方施加家庭暴力行为,那么可以提供其相应的报警记录以及医疗证明作为佐证;
最后,当一方具有长期沉迷于赌博或吸食毒品等不良嗜好且屡教不改时,也可通过相关证据予以证实。
依据我国现行相关法律法规的具体规定,在人民法院处理离婚纠纷案件过程中,必须坚持对案件进行调解工作;
如若经过调解,发现双方感情确实已经破裂,无法挽回,则应依法判决准许离婚。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
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