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申请办理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时,您可亲自前往所在辖区的工商所进行办理。
具体的申请资料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经过申请人亲自确认无误并签名的《个体工商户开业登记申请表》;
(2)申请人的身份证明文件(原件与复印件各一份),对于非本地居民,还需提供有效的暂住证及其复印件;
(3)经营场所的相关证明文件(房产证或土地证的复印件);
(4)租赁合同的原件与复印件;
(5)近期拍摄的一寸免冠照片两张;
(6)若您属于国有或集体企业下岗职工、特困户等特殊群体,还需携带失业证、失业人员优惠证以及特困证等相关证件及其复印件,以便按照国家相关规定享受减免管理费用的优惠政策;
(7)根据国家法律、法规要求提交的其他必要文件,如涉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须报经有关部门审批的业务,则应附上相应的批准文件。
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的办理流程如下:
首先,进行个体工商户名称的预先登记;
其次,申请个体工商户的开业登记;
第三步,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
第四步,刻制公章;
第五步,办理国税登记证;
第六步,办理地税登记证;
最后,设立基本账户。
法律依据:
《个体工商户条例》第八条
申请登记为个体工商户,应当向经营场所所在地登记机关申请注册登记。申请人应当提交登记申请书、身份证明和经营场所证明。个体工商户登记事项包括经营者姓名和住所、组成形式、经营范围、经营场所。个体工商户使用名称的,名称作为登记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