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父母在将房产赠与其子女时需要支付如下税费:
(1)赠与方需缴付契约调节版税率、不动产变更登记费用以及产证印花税等;
相反,受赠方则主要负责百分之三的契约调节版税率,即赠与房屋税务核定价乘以3%的结果、此外还需缴纳80元的不动产变更登记费用和每套产证印花税5元;
(2)个人所得税得以豁免。
由于父母将其所拥有的房地产产权无偿地赠与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等亲属,因此可以享受个人所得税的豁免待遇。
关于父母向子女赠予房地产并完成过户手续的具体流程,大致包括以下步骤:
首先签署赠与合同、缴纳相关的税费、办理赠与公证手续、然后进行房产公证,最后办理房地产所有权转移登记事项;
在此,我们有必要明确的是,房产赠与行为实际上是指一方向另一方自愿且无偿地赠送自己所拥有的房地产,而另一方则愿意接受该赠与的一种民法法律行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第四条
契税的计税依据:
(一)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土地使用权出售、房屋买卖,为成交价格;
(二)土地使用权赠与、房屋赠与,由征收机关参照土地使用权出售、房屋买卖的市场价格核定;
(三)土地使用权交换、房屋交换,为所交换的土地使用权、房屋的价格的差额。
前款成交价格明显低于市场价格并且无正当理由的,或者所交换土地使用权、房屋的价格的差额明显不合理并且无正当理由的,由征收机关参照市场价格核定。
纳税人申报的成交价格、互换价格差额明显偏低且无正当理由的,由税务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的规定核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