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关于专利权宣告无效的必备条件主要包括:
第一,申请人在向外国申请专利时,尚未经过相关保密审查环节;
第二,该项申请所主张的新颖性、创造性或者实用性未能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中的明确规定;
第三,其外观设计可能与之前已存在的权利发生冲突;
第四,依赖于遗传资源所形成的发明创造;
第五,申请人递交至国家知识产权局的外观设计照片模糊不清;
第六,此项专利申请的修改超出了合理范围,且属于依法不应被授予专利权的法定情形;
第七,存在重复授权现象,即同一项发明创造被多次授予专利权,这显然违背了专利权的基本定义。
专利权,是指由国家依据发明人或设计人提出的申请,在满足社会公共利益和法律规定的前提下,按照法定程序在特定期限内向发明人或设计人授予的一种独占性权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三条
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负责管理全国的专利工作;
统一受理和审查专利申请,依法授予专利权。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专利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