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农村地区,未取得许可便擅自建造房屋可能将面临被依法强制拆除的后果。
这类违法规章性建筑物并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当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就此类行为发出了勒令立即停止建设或者在特定期限内自行拆除的决定之后,若当事人仍然坚持继续施工或未能按时完成拆除工作,则该建设工程所在地的县(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权责成相关部门采取查封施工现场、强行实施拆除等一系列果断措施。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四条
市、县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依法加强对建设活动的监督管理,对违反城乡规划进行建设的,依法予以处理。
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应当组织有关部门依法对征收范围内未经登记的建筑进行调查、认定和处理。
对认定为合法建筑和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应当给予补偿;
对认定为违法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不予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