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大多数情况下,个人拥有防身用品如电击棒是被法律所许可的。
即使外出时持有具备电击能力的警用电棍,也不会直接导致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警察法》的罪责。
然而,值得注意的是,若将此类电棍用于非自卫性的暴力活动中,便可能构成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行为。
因此,虽然购买电击棒本身并未涉及到任何违法行为,但其使用方式却可能导致性质的转变,从而成为违法行为。
需要强调的是,电击棒作为一种受控器械,其非法携带或进入公共场所或公共交通工具都是不被允许的。
此外,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若给他人带来损害,行为人或其监护人应依法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关于正当防卫,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若防卫行为明显超出必要限度且造成重大损害,则需承担刑事责任,但可考虑减轻或免除处罚。
对于正在进行的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威胁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实施防卫行为,即使造成不法侵害者伤亡,也不应视为防卫过当,无需承担刑事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条
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八条
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对他人造成损害的,行为人或者其监护人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第三十二条
非法携带枪支、弹药或者弩、匕首等国家规定的管制器具的,处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情节较轻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
非法携带枪支、弹药或者弩、匕首等国家规定的管制器具进入公共场所或者公共交通工具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